北京住建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 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天天快播


(相关资料图)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讯 6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明确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应当向房屋原分配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关键词

注:凡注明来源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京华在线网致力于资讯传播,希望建立合作关系。若有任何不当请联系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联系我们|www.jinghua.1s.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

版权为京华在线网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