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且未停止交易 亚振家居控股股东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亚振家居8月31日公告,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亚振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亚振投资与一致行动人上海浦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恩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亚振家居股份15,189,947股,导致亚振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亚振家居股份比例由%下降至%,累计减少比例为%。其中,2022年6月17日至12月7日期间,亚振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亚振家居%的股份,股份比例变动达1%,亚振投资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直至2022年12月16日,才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及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2022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2日期间,亚振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亚振家居%的股份,股权比例变动超过5%,亚振投资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未停止交易,直至2023年5月18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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